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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教育厅:4月13日起陆续开学 以严之又严措施确保安全有序

2020-04-10 14:41:35 来源:海南日报

海南省教育厅4月9日印发方案再次明确:4月13日中学初一、初二和高一、高二年级开学,4月20日小学开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不早于4月20日开学;国际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开学时间和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的时间,视疫情发展态势综合研判,由省教育厅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方案对开学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师生所需口罩由市县、学校(幼儿园)、家庭多措并举予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口罩由各市县和学校(幼儿园)统筹保障。

政府教育专员

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入驻

根据方案,各市县党委政府要落实辖区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市县、乡镇和学校三级联防联控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实施包保制度,市县领导要包乡镇,乡镇领导要包学校,学校领导要包年级。各市县政府将从机关或乡镇向所辖各学校派驻教育专员,加强派驻人员培训,一校一员,主要负责督查督办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开学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协调联防联控单位(部门),帮助学校解决交通工具、派驻医生、防护物资、环境消杀等具体问题,共同做好学校防控工作。

各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统筹教育、卫生健康部门,为每一所学校(幼儿园)确定一所定点联系医院,原则上为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选派至少1名高水平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从开学之日起应至少驻校2周,指导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驻校专业防疫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

根据方案,各市县要健全与完善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师生所需口罩由市县、学校(幼儿园)、家庭多措并举予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口罩由各市县和学校(幼儿园)统筹保障;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所需测温枪(仪)、消毒用品等由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相关部门通过多渠道筹集保障;学校(幼儿园)在食堂、宿舍、运动场馆、校门等区域的洗手池、水龙头,由各市县安排专项经费,指导和帮助增设。

开展校园周边大整治

根据方案,各市县要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安环境、“餐饮店”“小饭桌”“托管班”“出租屋”等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特别是对校外学生寄宿点,开学前要逐一统计摸排汇总,组织人员实地检查,并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学生家长与房东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房东管理责任;建立学校、房东和家长联系制度,密切家校协同,落实社区防控责任,对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寄宿点要坚决取缔。

方案明确,开展防疫培训和演练并逐校核查验收。各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牵头,组织当地教育、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参照《海南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验收标准》和本方案中新增要求,于开学前分组对所辖小学、幼儿园逐校开展开学防控工作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下达准予开学通知书。没有组织开学方案审核和实地验收、实地验收不合格、校园内和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突出、校园防控管理不到位的学校不能开学,存在问题须整改到位再开学。对已经有初三、高三开学的学校主要对照本方案中的新增要求在开学前由各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再次组织验收,下达准予开学通知书。

此外,要明确家长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家庭是校园疫情防控的第一关口,向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形势,引导家长履行好课后监护责任,在疫情解除前尽量不带子女参加聚会或到人流密集场所,减少人员接触风险。

省外返校师生员工

要接受核酸检测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校、幼儿园要逐一摸排即将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精准掌握每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并实施动态监测,特别要重点关注确诊病例治愈患者、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外省及境外返琼师生的情况。

省外返琼的师生员工返校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由各市县组织对省外返校的师生员工,特别是从湖北(武汉)返琼师生员工及其同行家属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二是返琼满14天。省教育厅强调,各校、幼儿园要对外籍师生做好劝导,暂不组织返华返校,已经返琼返校的要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与中国师生一视同仁,实行无差别防控管理。

500人以上的学校

分年级分班级错时报到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校、幼儿园要提醒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校园公交专车除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保持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海口、三亚等人口较多市县要统筹本地运力,优化线路,开设师生公交专线,实现师生上下学的“点对点”运输,其他市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保障师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海南省教育厅明确,学生返校报到时间应错开上班交通高峰,500人以上的学校要分年级分班级错时报到。所有师生员工进校必须符合返校条件,从省外返琼必须满14天才能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接受测体温,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等不适不得进入学校。所有师生员工进入学校后,晨午晚各监测体温1次,并建立全体师生员工晨午晚体温异常人员台账。

各校要全面盘点货物,清除过期食品,全面落实好食堂和供水设施的清洁和消毒工作,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晨午晚检制度,加强个人卫生宣传教育。实行错时取餐、分开用餐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加强住校生管理,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每天进行晚睡点名和就寝巡查,寝室间不串门走动,学生寝室要做到整洁卫生,按时消毒,保持通风。

疫情解除前,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校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跨区域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原计划组织教师外出的考察、师生春游、社会实践活动一律停止,同时不得组织任何在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各校要加强校园内学生行为规范管理,选择有责任心、行为规范的学生担任班级、宿舍安全监督员,负责提醒学生佩戴口罩、不聚集、不串门、不打闹,督促学生加强自我管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根据方案,各校要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逐一摸底和诊断,对教学效果进行综合测评,全面准确了解学生知识学习和能力训练的盲点、弱点。对已开展线上教学的各学科,要留出2周至3周时间,采取串讲复习、分层教学、集中补漏、个体辅导等形式,在确保每名学生都较好掌握所学内容基础上,再进行新课程教学,防止“夹生饭”;对没有开展线上教学的学科则实施“零起点”教学,并在教学时间上予以保证,确保全面落实教学计划。

各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即将发布的中小学校历、课程标准和本学期具体情况调整教学计划,在遵循教学规律和确保学生心身健康基础上,统筹安排学生在校期间上课、课外活动、自习和休息时间。要注重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稳妥开展校内文体活动,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对在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尚不能按时返校或尚在隔离期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线上教学等方式继续指导做好居家学习,返校后要通过专门的个别辅导,确保学生跟上教学进程。

海南省教育厅强调,各校、幼儿园要针对疫情期间师生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行团体心理辅导和个体精准咨询疏导;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不落一生”。(陈蔚林 韩小雨)

关键词: 海南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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